让众多参与者享受到福利和保障
按要求参保的人
不仅可以在退休之后
获得基本经济收入
还能在生病的时候享受到
医疗报销服务保障等
社保对于个人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今天我们针对大家伙
特别关注的社保问题
整理了一些社保知识干货
快来看看吧
01
到退休年龄,缴费不够15年怎么办?
答案就是延长缴费。
人社部对此有明确的规定,根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到退休年龄缴费不满15年,可以延长缴费至15年,然后按月领取养老金。
举个例子,比如说你60岁时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只有13年,那么你可以延长缴费两年,到62岁的时候满了15年,领取养老金。
另外,注意一个关键的时间点,如果你是在社会保险法实施(2011年7月1日)前参保,在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这时候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
当然,我们这里说的是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是不允许一次性补缴的。如果你参加的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符合条件是可以一次性补缴的。
根据2014年公布的《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
假如距离缴满15年时间还有很长一段时间,选择每年度补缴是不划算的,也可以考虑将职工社会保险变成居民社会保险。
一些地方还可以一次性补缴,但这样做一方面是处理起来麻烦,另一方面待遇也要低于职工社会保险。
02
一次性补缴15年真的可以吗?
目前,社保是不允许一次性补缴的,这样的政策并没有发生改变。
虽然在2016年之前,确实部分地区可以一次性补缴至15年的养老保险,但是从2016年,人社部和财政部公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的通知》,正式关闭了社保一次性补缴至15年的政策大门。
根据通知的要求,不允许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等不符合条件人员纳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对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也不得以事后追补缴费方式增加缴费年限。
此后,各地也陆续出台落实的细则,逐步取消了允许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至15年的政策。
而且随着退休人员数量不断增长,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压力增大,禁止一次性补缴领取养老金的执行力度也是越来越严,2021年以来,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不断收紧,国家严查违规补缴。
另外,目前网络上某些视频所说的早补缴早退休,也是不可能的。目前,退休年龄政策并没有发生改变,依然是男性满60岁,女干部满55岁,女职工满50岁,不会因为你缴费满15年就让你提前退休。
所以,相关网络视频所宣扬的社保可以一次性补缴,早补缴早退休,缺乏政策依据,是在忽悠人,可能你交了钱,对方就溜之大吉。提醒大家不要盲目相信和轻信,避免上当受骗。
03
跨省流动社保关系怎么办?
有些参保人员有跨省流动就业的经历,这种情况下的社保关系应该怎么办呢?之前交的养老保险费用就白交了吗?
当然不是!
这种情况可以申请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新参保地,转移之后,两地的参保缴费信息将累计记录,这样就能保证参保人员,在各地的社保权益完整、准确。
如何办理?
申办方式有网上办理和柜台办理两种。
网上办理时,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掌上12333手机APP,在相应模块申请。
柜台办理转入时,由社保经办机构对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将生成《联系函》,以后环节就无需参保人自己两头跑腿了,会由两地社保经办机构联系直至办结。所需材料也很简单,带上参保职工身份证或有效证件原件,他人代办的,需要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或有效证件原件和参保职工身份证或有效证件原件。
但需要注意的是,有4种情况是不能办理养老保险跨省转移的。
1、新参保地建立的是临时账户,原参保地保险不需要办理转移。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对男性满50周岁和女性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者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
2、参保人在原参保地一次性补缴3年及以上社保且无法提供有关法律文书或其他有关材料的,不能转移该一次性补缴部分的缴费年限和资金。一次性补缴超过3年及以上的,应提供由人民法院、审计部门、劳动监察部门或劳动仲裁部门出具的法律文书。
3、参保人在原参保地存在欠费欠缴基本养老保险的时间不计算缴费年限。个人欠费时间不转移基金,依法补缴欠费后,可按规定转移缴费年限和资金。
4、参保人已按国家规定开始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不再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个人生活的方方面面
大家一定要了解到社保的重要性
积极连续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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