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翻了,关于积分落户,最详细的攻略就在这里啦!

        2020-04-15

今日(4月11日)上午,北京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决定从4月16日起,正式启动北京市首批积分落户申报工作。


持北京市居住证、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且无刑事犯罪记录的,均可参加积分落户申报。今年四季度,北京市将公布落户分值,并向社会公示拟落户人员信息。

 



积分落户“498” 便捷申报全靠它

这里的“498”,分别是指4项资格条件,9个积分指标和8个经办步骤。

4项资格条件是指:申请人必须同时满足持有《北京市居住证》、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无刑事犯罪记录这4个条件才能申报积分落户,4个资格条件缺一不可,否则不能进行申报。

9个积分指标分别是:合法稳定就业指标、合法稳定住所指标、教育背景指标、职住区域指标、创新创业指标、纳税指标、年龄指标、荣誉表彰指标、守法记录指标。

每一项指标都有具体明确的计分标准,例如,合法稳定就业指标是根据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年限进行计分,每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积3分;教育背景指标是根据申请人所取得的学历学位,可获得相应积分。申请人将9个积分指标的积分累加,得出参与申报的总积分。

8个经办步骤则是指:申请人需经过系统注册、关联单位、积分填报、确认提交、数据比对、查看初核结果、复查及现场审核、发布及公示这8个环节完成申报工作。

本市积分落户申报审核工作将主要依托积分落户在线申报系统进行,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需登录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官方网站的“北京市积分落户服务专栏”,注册在线申报系统,依次填写9项积分指标,并按照这8个经办步骤逐一操作。




一图看懂:北京市积分落户申报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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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少分可以获得落户指标?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积分落户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积分落户政策实行“总量控制+自愿申报”。“根据积分落户管理办法规定,将由市委市政府根据每年实际申请人员规模情况,结合年度人口调控目标要求,统筹考虑城市承载能力和人口调控目标要求,合理划定落户分值,确定落户规模。”积分达到年度落户分值的申请人经公示无异议的可落户。

积分落户每年申请一次,当年申请未达到落户分值的,第二年如果符合四个资格条件,还可重新申请。届时,申请人只需登录在线申报系统查看上一年度申报信息,选择更新其中需要变更的内容即可。未变更的信息将保留上一年度填报的内容并以此赋分,只需点击确认即可。

当年取得积分落户资格,因尚未在京确定落户地址等原因暂时未能办理落户的,资格予以保留。获得资格的申报人可凭积分落户在线申报系统打印的《积分落户资格确认单》享受相关市民待遇。

 



哪些是比较容易获得的积分?

1、每连续缴纳社保满一年加3分,根据国家规定满16周岁就可以开始缴纳社保,意味着越早缴纳社保获得的积分越多。

2、从2017年1月1日起,在非城六区就业缴纳社保及居住,最高可以加12分。需要注意的是2017年1月1日起从城六区转移到非城六区才可以。也就是说2017年以前就已经在非城六区上社保也是不可以的,因为没有转移这个操作。

3、近3年连续纳税,平均每年个税在10万元及以上可以加6分。那要求个人工资每个月要多少呢?请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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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求每年纳税10万元,按照正常的工资算法,我们反推过来个人工资近3年每月为4万多就可以得到这6分,可以衡量下要不要这6分。

 



用人单位和个人都需要做好哪些准备?

用人单位需要做什么?

用人单位应取得北京市“法人一证通”数字证书(以下简称Ukey),并在市人力社保局官网“公共服务平台用户中心”注册。申报积分落户使用的Ukey存储的单位信息应含有五证合一后的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且该Ukey应已开通社保业务;个人注册后,要输入“单位注册码”申请与单位进行关联。

申请人务必确认在所关联单位社保账户名下缴纳社保。单位核实确认后,才可以继续进行申报,用人单位只能关联正常连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在北京市实际就业的中请人。

此外,在申报审核过程中,用人单位还需要配合做好以下4个方面的工作:

1、在申报阶段认真负责地审核本单位名下每位申请人的每项积分指标,并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确认提交;

2、在复查阶段帮助申请人提交复查申请,并根据区积分落户服务窗口约定的时间,到窗口提交复查材料或现场审核部分积分指标;

3、在申请人取得积分落户资格后,帮助他们办理调京落户手续;

4、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积分落户工作中涉及本单位人员的举报信息进行核查。

 

个人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2017年1月1日以后,个人需以租赁住所积分的,以申请人在“北京市住房租赁监管平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信息为准。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首页房屋管理“住房租赁备案查询”中未进行备案或备案信息不全,应到各区住房租赁服务窗口进行备案。

需以国内学历学位积分的,应登录教育部相关网站(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看本人学历学位备案信息是否与纸质证书及身份证信息一致,一致的需获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验证码”和“学位证书电子备案编号”,不一致的应及时进行学历学位认证。以国(境)外学历学位积分的,应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取得认证报告。

需以“创新创业指标”投资、就业要求积分的,应在申报时限内,在市科委创新创业人才积分落户管理信息系统填报并提供申报指标电子版凭证,确保与积分落户在线申报系统该项指标填报信息一致。

需以投资的企业缴纳税金情况积分的,应准备好该企业在京国地税纳税证明,可以在“北京市企业登记信息材料查询服务系统”提前查询打印出资情况备查。

 

现场需要办哪些事?

需要在合法稳定住所指标和纳税指标中积分的,要注意了,您可能有以下两个事项需要现场办理:

1、申请人居住在配偶名下自有住所的,须在现场审核阶段向区积分落户服务窗口提交结婚证进行现场审核。

2、考虑到企业出资人投资可能涉及多家企业,出资形式复杂,出资额变更频繁,同时需审核国、地税纳税情况,为了准确计算出资比例及纳税额,需要在复查阶段由区积分落户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结合企业在工商局登记备案的信息和申请人提交的纳税证明来具体核算。

 



申报启动后,其他落户途径会不会有变化?

据了解,积分落户是一条新增的落户渠道,主要面向符合条件的普通劳动者,与其他现行落户渠道并行实施。其他现行落户渠道主要有高校应届毕业生引进、人才引进、亲属投靠和工作调动等,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实施后,其他渠道仍按原有政策执行。

 



可以允许存在补缴记录吗?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积分落户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在京连续缴纳社保7年及以上是根据本市社会保险相关规定确定不同险种的缴纳计算起始时间。考虑到申请人工作调动等情况,会存在个别月份的社会保险费补缴,故规定为补缴记录累计不超过5个月。期间断缴未及时补缴的,即使未超过5个月也不能算为连续缴纳。因银行托收或社保经办机构原因造成断缴,如果在年度积分落户申报启动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及时进行了补缴,将不会计入资格条件补缴月数。

 

此次北京市积分落户申报启动的实施给众多在京打拼想要长期在京发展的非京籍人员落户带来了新的希望,满足上述条件即可参与积分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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