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天津市企业缓缴的社会保险费什么时候补缴?

        2020-06-04
企业缓缴的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6个月,例如,缓缴的2020年3月份社会保险费,应在9月份补缴,以此类推,缓缴的2020年6月份社会保险费,应在12月份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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