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失业保险参保

失业保险;天津;        2018-07-20
失业保险金领取可帮助失业人员度过艰难的时期,帮助失业拥有最低保障生活。那么我们又该如何参保呢?下面是小e整理相关的资料,一起来看看吧

一、办理条件

失业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即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个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二、办理材料

1.天津市失业保险缴费情况单》及失业保险缴费证明。

2. 失业人员原劳动合同文本。

3.终止合同证明书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及协议书(协议书上应注明解除原因,或附有解除合同原因的证明,并应由失业人员签字认可。)

4.《养老保险手册》。

5.《就.失业证》。

6.失业人员享受资格审核表》(用人单位填报)。

7.备申领失业保险金资格人员分区花名册》(用人单位填报)。

8.《天津市失业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表》(用人单位填报)。

9.《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失业人员填报)。

三、办理流程

1.领取《就.失业证》,就业转失业录入

2.劳动局对《天津市失业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表》审批

3.打印《天津市失业保险缴费情况单》

4.办理失业金申领资格申报审批

5.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核定表》及《天津市失业保险缴费情况单》存入失业人员档案

6.告知失业人员在规定时限内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

7.办理个人登记及相关手续。

四、办理地点

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和平区建设路18号办公室

23030904

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和平分中心

和平区新兴路13号天赐园8号楼北侧办公室

27822188

五、办理时限费用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具体金额,请参考天津市社保局

Copyright©2015-2023 北京易社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5033796号-1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39号建外soho西区17号楼15层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110112716050号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京)14024

公安备案号:11010502036331     客户咨询电话:010-58697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