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变化、新福利!6项社保相关政策明确时间安排

        2021-04-20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的意见》(以下简称《分工意见》),明确分工责任及完成时限。其中,在社保方面,有一些重大的政策调整和变化,相关政策出台时间表也明确了。


提高养老金4月底出台政策


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退休人员关心,什么时候能上涨?


对于此项工作,《分工意见》明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牵头,4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年内持续推进。


今年退休人员的养老金继续上涨,这将是养老金连续17年上涨。从2018年到2020年,养老金已经连续3年均上涨5%,2021年养老金涨幅是多少,届时将会揭晓。


据人社部相关负责人介绍,中央财政对养老基金的补助力度还在持续加大。养老金累计结余4.7万亿元,预计2021年养老基金收支相抵后略有结余,未来养老金发放有保障。


第三支柱养老保险9月底前出台政策


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对于此项工作,《分工意见》明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银保监会牵头,9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年内持续推进。


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包括国家税收等政策支持的个人养老金和市场化的个人商业养老金融业务两部分。其中,个人养老金制度还没有出台。


关于个人养老金制度,人社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总的考虑是以账户制为基础、个人自愿参加、国家财政从税收上给予支持、资金市场化投资运营。


推进职业伤害保障试点6月底前出台政策


《分工意见》明确,对于“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加快推进职业伤害保障试点”,要求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牵头,6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年内持续推进。


当前,互联网经济催生大量新型就业岗位,但是外卖骑手等新业态从业者在社保外“裸奔”的问题也日益凸显。新就业形态人员与平台的关系有别于传统的“企业+雇员”模式,导致难以纳入现行的劳动法律法规保障范围。


人社部此前在答复“加大外卖配送员权益保障,维护城市守护者合法权益”提案时指出,初步提出了职业伤害保障模式,拟在深入听取各方意见、凝聚更大共识基础上,按照先试行再完善的思路,稳步推进相关工作。


据相关专家介绍,试点拟从外卖、网约车、即时递送三类行业入手,接下来政策将明确具体的筹资方式、保障情形、待遇项目以及对应的待遇标准等。


放开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9月底出台政策


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推动放开在就业地参加社会保险的户籍限制。


对于此项工作,《分工意见》明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医保局、财政部牵头,9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年内持续推进。


根据权威统计,全国已有2亿左右灵活就业人员。目前大部分城市已经放开对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户籍限制,特别是省内城乡户籍限制已基本取消。不过,仍有部分超大城市要求必须拥有本地户籍,才能在就业地参保。


“主要是部分一线超大城市的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水平比较高,如果完全放开参保户籍限制,将给当地带来较大财政支出压力。今年继续对灵活就业人员给予社保补贴,同时推动放开参保的户籍限制,将成为稳就业、保民生的重要举措。”业内专家说。


5月底前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增加30元


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居民医保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分别再增加30元和5元。


根据《分工意见》,此项工作由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牵头,5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年内持续推进。


按此计算,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上调后将达到每人每年580元,同步提高个人缴费标准40元,达到每人每年32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上调后将达到每人每年79元。


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全覆盖2022年年底前完成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到明年年底前每个县至少要确定1家定点医疗机构,提供包括门诊费用在内的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分工意见》安排,这项工作2022年12月底前完成。


今年2月,我国新增15个省区作为普通门诊费用(不含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试点。目前全国已有27个省份开展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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