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社保转移指南

社会保险;社保转移;长沙;        2018-07-25
社保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有很大用途,那么我们该如何转移呢?本篇文章为大家整理了一些资讯,一起来跟小e看看吧

一、办理条件

1、参保人员的社保账户已暂停;

2、无任何欠费记录。

3、跨省转入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

(2)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的;

(3)经县以上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调动的;

(4)达到退休年龄时最后参保地缴费不足10年,按规定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至上一个参保满10年的参保地,或因没有10年以上参保地转至户籍地的。

二、办理材料

省内转移

1、参保凭证(转出地社保局转移窗口打印);

2、接收函(社保转入地);

3、联系函(社保转入地);

4、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

省外转移

1、《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社保转出地开具);

2、《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社保转出地开具);

3、《失业保险关系接收函》(社保转入地开具);

4、《在职职工失业保险关系转迁表》(社保转出地开具);

5、转移人员 原件及复印件。

三、办理流程

省内转移

1、社保转出长沙

转入地开具《接收函》-交至转出地(长沙市参保的人社局)-转出地再开具《介绍信》-将相关材料提交至转入地。

2、社保转入长沙

(1)携带转入地(长沙市参保的人社局)社保局开具的联系函(医疗保险)接收函(养老保险)及身份证复印件交至转出地社保局的社保转移窗口办理。

(2)将转出地社保局开据的参保凭证及信息变更表交至转入地社保局。

跨省转移

1、社保转出湖南

(1)养老保险转移:经办人员持在转出地社保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到市人社局政务公开大厅“社会保险转移”窗口办理相关手续。

(2)医疗保险转移:经办人员持转出地社保机构开具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到市人社局政务公开大厅“社会保险转移”窗口办理相关手续。

(3)失业保险转移:工作人员对初审符合转入条件的开具《失业保险关系接收函》;经办人员持《失业保险关系接收函》返回件、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和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在职职工失业保险关系转迁表》到市人社局政务公开大厅“社会保险转移”窗口办理相关手续。

2、外省社保转入

本人或者单位代办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或者身份证复印件,并在长沙市社保局开具《养老保险凭证》和填写《医疗保险变更信息表》,交至转入地社保局即可。

备注:以上业务流程仅适用长沙市本级,转出/转入另一方手续以当地人社局经办部门办理的为准。

四、办理地点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公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669号

邮政编码:410011

五、办公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夏季工作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季工作日)

联系电话:0731-84907888

传 真:84907960

电子信箱:cssrlzyhshbzj@sina.cn。

交通到达线路:乘112路、6路、317路、117路等到韭菜园站;或乘159路、102路、9路、150路等到芙蓉广场站。

注:外地社保转移为长沙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在本人户籍所在区社保局办理

六、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不包含转出地社保机构工作时间)

办理费用: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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