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那种情形停发失业补助金?

        2020-07-01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重新缴纳失业保险费、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以及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应停发失业补助金。


关于发放问题:

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从失业保险基金“其他支出”科目列支。执行时间为2020年3月至2020年12月,根据申领时间,实际发放时间最长可至2021年6月。


需要注意的是:

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享受一次,无需办理失业登记,不得跨统筹地区重复申领享受。

发放失业补助金期间,不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出(转入)。

失业补助金发放期满或停发后,失业人员要求转移失业保险关系的,经办机构要记录相关信息并按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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