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医疗费用纳入报销范围减轻负担1.68亿元

        2020-05-28

目前,本市城镇职工 基 本 医 疗 保 险 待 遇中,门诊报销封顶线2万元,住院报销封顶线 50万元。


按照新政,参保职工在享受上一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后,个人自付医疗费用,扣除单位补充医疗保险和社会救助对象医疗救助金额后,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可由城镇职工大病医疗保障“二次报销”。


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均可自动纳入城镇职工大病医疗保障范围,单位和个人无需额外缴纳医疗保险费。


据了解,本市城镇职 工 大 病 医 疗 保 障 从2020 年 1 月 1 日 起 实施,参保职工 2019 年度医药费用纳入大病医疗保障报销范围,2019 年起付标准为 39525 元,经测算,将减轻个人医药费负担1.68亿元。


北京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新政的出台将使本市城镇职工和城 乡 居 民 基 本 医 疗 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医疗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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