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天津市用人单位是否不用申报缴费?

        2020-06-04
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期间,免征企业的个人缴费部分以及减征企业的未减半单位缴费部分、个人缴费部分,企业可通过市人社局门户网站登录天津市企业网上业务经办大厅,继续采取“不见面”方式按月正常申报缴费,避免人群聚集。此外,机关事业单位、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也应按照上述方式按月正常申报缴费,避免权益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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