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社保转移指南

社会保险;社保转移;北京;        2018-07-18
社保对于我们来说十分重要,当我们需要转移的时候,我们该怎么办呢?下面是小e整理的资料,一起来看看吧

一、条件

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参保人员的社保账户已暂停的

转出:职工意愿流动到外省就业参保的

转入:职工意愿流动到北京就业参保的,且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

社保中心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材料

北京市内转移

1、参保凭证(转出地社保局转移窗口打印)

2、接收函(社保转入地)

3、联系函(社保转入地)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跨省转移

1、《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社保转出地开具)

2、《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社保转出地开具)

3、《失业保险关系接收函》(社保转入地开具)

4、《在职职工失业保险关系转迁表》(社保转出地开具)

5、转移人员 原件及复印件

三、流程

从2016年9月1日开始,参保人员只要在跨省流动就业前开具《缴费凭证》,到新就业地就业参保后,向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提交《缴费凭证》和《转移申请》,其他的事情就可以全部交给各地的社保经办机构通过网络平台办理了。地区间的社保经办机构在全国统一的经办规程下,在45个工作日内,完成参保人信息的审核、建立和社保基金的转移,为参保人完成社保的转移接续工作。

北京市内转移

1、带着社会保险登记证,去所属社保中心领取《社会保险撤销申请表》。

2、填写好申请表,办理医保和四险是否有欠费记录,如果没有工作人员会签字盖章。如果欠费就需要补交所欠人员的费用。

3、拿着盖好的申请表,再回到登记处填写四份《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变更表》(简称变更表),盖章后交给工作人员,领取三张变更表及一张《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跨区转移证明》。

4、在规定日期去转入区办理转入手续。

跨省转移

外地转入北京

1、在转出地开具缴费凭证。

2、在北京单位提出转移接续申请。

3、北京审核后,向转出地开具同意转入函。

4、转出地接到函后,打出缴费明细并转移养老基金至北京。

四、办理地点及时间

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永定门西街5号

邮编:100050

电话:83172954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办公时间8:30—12:00

工作日下午办公时间1:30—5:00

法定节假日不办公

 

 

 

Copyright©2015-2023 北京易社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5033796号-1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39号建外soho西区17号楼15层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110112716050号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京)14024

公安备案号:11010502036331     客户咨询电话:010-58697071